当前位置: 心理健康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年度表彰的通知

浏览量:1140 时间:2024-04-30

 

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强我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鼓励师生关怀自我,促进我校学生参与积极性,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肯定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以“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为契机,我校将举办全校师生2023-2024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年度表彰大会,现将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举办时间和地点

暂定2024年6月6日(具体时间点再通知),绵阳校区学术报告厅

二、评选奖项:

(一)个人奖项:

1. 教师:优秀心理工作者、优秀心理论文、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讲课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优秀指导教师

2. 学生: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素拓干部、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一/二/三等奖

(二)团体奖项:

心理工作优秀组织奖、优秀心理班会、优秀心理情景剧、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优秀组织奖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

具体请查看本通知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年度表彰评比办法(试行)

四、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4月25日至5月15日,个人或团体负责人填写自主申报表,报送至各二级学院或组织处;申报表模板以及学院/职能部门汇总表格模板请查看本通知附件3、4。

(二)学院审核:5月15日至5月21日,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5月22日17点前各二级学院将核定名单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报送要求和收件邮箱请查看本通知附件2:心理健康工作2023-2024学年年度表彰报送要求

(三)校级公示:5月22日至5月27日,党委学生工作部核定名单;5月27日至28日,表彰名单挂网公示。

五、要求与说明

(一)评选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及协调,各二级学院与各级素拓分中心要按照“谁评选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好评选工作,确保推优质量;

(二)各奖项申请材料由个人或组织负责人进行整理后交至学院/职能部门,再以学院/职能部门为单位,经审核合格后报送;具体报送要求请查看本通知附件2:心理健康工作2023-2024学年年度表彰报送要求

(三)最终评定结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公示。对获奖的集体及个人,由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委员会心理素质拓展中心代为颁发荣誉证书。

(四)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务必于2024年5月22日17:00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及评选结果,及时打包电子档按要求报送,逾期超时将按弃权处理。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

党委学生工作部:袁梦老师0816-6354077;黄丹老师 028-83290810。

 

附件: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年度表彰评比办法(试行)

附件2:心理健康工作2023-2024学年年度表彰报送要求

附件3:心理健康工作年度表彰汇总表_xx学院、职能部门

附件4:心理健康工作年度表彰个人及集体奖项申请表

蒲公英学生成长中心

校团委心理素质拓展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