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校区】2015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浏览量:1579 时间:2015-03-02
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也强化我校体育特色,培养学生不服输的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特举办此次春季田径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二、承办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体育教学中心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发展中心
三、宗 旨
青春、友谊、健康、和谐
团结、奋进、文明、育人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4月18日——19日,绵阳校区运动场
2015年4月11日——12日,成都东区运动场
五、参加单位
绵阳校区/成都东区全体学生(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报名)
六、竞赛项目
1、绵 阳 校 区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远、跳高、
铅球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远、跳高、
铅球
非田径项目
拔河比赛(每个单位选10男、10女参赛)
齐心协力(每个单位选15男、15女参赛)
迎面接力(每个单位选15男、15女参赛)
2、成 都 校 区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远、跳高、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远、跳高、
非田径项目
拔河比赛(每个单位选10男、10女参赛)
齐心协力(每个单位选15男、15女参赛)
迎面接力(每个单位选15男、15女参赛)
七、参赛办法
1、凡我校在籍本、专科学生,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运动者均可报名参加(检录时交验一卡通)。
2、绵阳校区各队于2015年3月2日--15日前将报名表交到体育教学中心聂钊老师处(或由校学生会体育部收齐后统一交给聂老师)
成都校区各队于2015年3月2日--15日前将报名表交到体育教学中心梅珺老师处(或 由校学生会体育部收齐后统一交给梅老师)
3、田径项目各单位每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和拔河)。
4、接力比赛各参赛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4人。
5、非田径项目各参赛队每项限报1队。
6、凡报名单出现超出运动会各单项限报人数,组委会将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进行有效编排,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7、凡报名人(队)数少于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所报该项目的运动员可在规程允许条件下改报其它项目。
8、各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至二人。
9、秩序册下发后,凡与报名单有误的,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员在两日内向总裁判长提出书面申请,总裁判长将以单位报名单原稿为依据进行处理。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田径项目男女100米、200、400米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其它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个人
1、田径项目: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如实际比赛人数(队)不如规定录取人数(队)的项目,按实际比赛人数(队)递减一名录取。
2、田径项目:各单项前六名分别按7、5、4、3、2、1分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非田径项目:各项取前六名分别按10、8、6、4、3、2分计分。
3、凡分组决赛的径赛项目,成绩相等,名次并列,得分平分,无下一名次。
4、各单项破学校纪录加7分,多次破一项纪录只计最高一次进行加分。
(二)团体
1、团体总分以各单位田径男、女得分之和,非田径项目得分之和计算,如遇总分相等时,以破学校学生纪录目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凡冒名顶替者,除取消个人参加比赛的资格外,还将扣除所在单位团体总分10分/次。总裁判长受理检举时间,限于该项比赛结束之前,结束之后一律不予受理。
十、奖励办法
1、凡获得单项、团体名次者,均给予奖励。
2、凡打破各层次纪录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大会设最佳组织奖运动队1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3队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12名,均给予集体和个人奖励。
十一、本次运动会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大会补充。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体育教学中心
20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