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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通知

浏览量:4994 时间:2016-11-07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通知

全校老师和同学们:

现开展2015--2016学年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奖项的评选工作。评选对象是2013级、2014级、2015级在读学生,时间范围为20159月至20167月。

一、奖励类型

1、先进班集体,15%,如果某苑区大二年级班级是20个,即评选不超过3个。

2、优秀大学生,1%,如果某苑区某年级是1000人,即评选不超过10人。

3、学业进步奖,1%,如果某苑区某年级是1000人,即评选不超过10人。

4、三好学生,10%,如果一个班是50人,即评选不超过5人。

5、优秀学生干部,干部比例的20%,如果一个班的班委干部是10人,即评选不超过2人;如果校级和区级任职一年以上的在编干部50人的,即评选不超过10人。

6、个人单项奖,个人向苑区提出申请,苑区统一择优推荐,具体包括:

1)精神文明奖:例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热心帮助他人有突出事迹等。

2)科学研究奖:积极从事科研活动,发表科研论文取得一定成果等。

3)创新创业奖:在各类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

二、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请参阅附件《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

2、实际评选名额可少于比例数额。

3、个人奖励,不重复获得。

4、在201591日至2016730日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资料提交要求

1、申请者请于2016119日(周三)18时前向本班级或本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集体和个人奖项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1)个人奖项,要手写申请书一份(1500);(2)集体奖项(先进班级)的申请材料一份。审批表:不要调整表格的大小,且必须在一页内(一页写不下的,请浓缩内容),纸质的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提交同样电子表一份;审批表请使用电子照片。

2、绵阳校区:请各单在选过程秉承公开、明的原则,各单位须在本辖区范围内将初步名单公示三天以上,设立接受投诉监督的渠道、电话、负责老师等。请各单于20161118日(周五)16时前将本单位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提交至学校,学校审查后,统一进行校级公示。

3、成都东区与成都西区:请参考绵阳校区时间安排。

四、投诉监督机制

任何人对评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良现象可以据实逐级反映,投诉、举报或反映情况原则上须实名,否则可以不予受理。学校受理投诉或接受反映情况的途径:

受理人:陈老师

办公室:C10-208陈老师

  话:陈老师0816-6354313

  箱:陈老师749108089@qq.com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学生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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