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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15-2016学年绵阳校区“五四”先进的通知

浏览量:4453 时间:2016-04-20

 

关于评选 2015-2016学年绵阳校区“五四”先进的通知

 

绵阳校区各团(总)支部、团属学生组织、团员青年:

    2015-2016学年,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团学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大局,积极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选树典型,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在我校“创百年基业、办一流名校”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五四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五四红旗团总支(参评范围:各苑区团总支、学生会);

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范围:团支部);

五四红旗先进集体(参评范围:注册社团、注册学生企业);

优秀团学干部(参评范围:各级团、学组织干部(含班级));

十佳班长(参评范围:班委会班长);

十佳团支书(参评范围:团支部书记);

五四先进个人(参评范围:注册社团、注册学生企业成员);

优秀共青团员(参评范围:团员青年);

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范围:青年志愿者);

优秀志愿者组织(参评范围:注册志愿者组织);

优秀新媒体平台(参评范围:易班网公众号、学工网班级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注:个人奖项不得同时参与申报。)

二、  评选条件

(一) 五四红旗团总支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力。在落实校团委重点工作和开展全校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建设,支部工作有活力;

3、团总支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队伍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违纪处分,在校区具有较好影响力;

5、保质保量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 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班级和团员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班风好、学风好,支部团员努力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集体和个人均未受到违纪处分,2014-2015-22015-2016-1两学期中班级成员挂科率均不得超过20%

4、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校团委、苑区团总支的各项工作要求,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 五四红旗先进集体

1、爱校爱团,团结友爱、在所属领域有特色活动或工作内容;

2、制度完善,纪律性强,主要工作成员成绩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3、集体有活力、有创造性,在校园文化建设上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4、服从上级组织安排,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 优秀团学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遵守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作风良好,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评选“优秀团学干部” 需在本组织的14-15-215-16-1两学期连续任职。加权平均分(14-15-215-16-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校级处分。

(五) 十佳班长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遵守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能出色完成辅导员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群众基础好,能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好评。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凝聚力强;

3、工作主动有成绩,有创新意识。大学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等级相关荣誉;

4、评选“十佳班长”需在本组织的14-15-215-16-1两学期连续任职。加权平均分(14-15-215-16-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校级处分。

(六) 十佳团支书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遵守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能出色完成辅导员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群众基础好,能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好评。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凝聚力强;

3、注重团员思想教育,工作主动有成绩,基层团组织建设好。大学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等级相关荣誉;

4、评选“十佳团支书”需在本组织的14-15-215-16-1两学期连续任职。加权平均分(14-15-215-16-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校级处分。

(七) 五四先进个人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

2、发扬五四精神,吃苦耐劳、坚持不懈,对自己从严要求,能够给身边的同学起到良好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志愿活动和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在社团或学生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且成绩显著,在职期间,为学校或所在组织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评选“五四红旗先进个人” 需在本组织的14-15-215-16-1两学期连续任职。加权平均分(14-15-215-16-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校级处分。

(八) 优秀共青团员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向上,努力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     心理素质良好,行为端正,乐于奉献;

3、     具有集体主义荣誉感,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品德良好,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

4、     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定,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关心团组织的建设,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发挥团员模范作用;

5、“优秀共青团员”的加权平均分(14-15-215-16-1学期)不低于64分,素质拓展分数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校级处分。

(一    (九) 优秀青年志愿者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个人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服务业绩突出;

3、     在志愿者活动中有优秀表现、能起到带头作用,较好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

4、     评选的数据依据为2014-2015-2学期和2015-2016-1学期的志愿者档案,个人在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5个小时;

5、     同等条件下,参加志愿服务项目中获奖和志愿服务时间较多的个人优先考虑,实际评选名额可少于比例数额;

6、     “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加权平均分(14-15-215-16-1学期)不低于64分,素质拓展分数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校级处分。

(十) 优秀志愿者组织

1、     组织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服务业绩突出;

3、     在组织志愿服务中较好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

4、     组织管理得当,自觉维护学校形象,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5、     本次评选标准依照:志愿服务活动项数、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志愿服务表现力与号召力、所获表彰以及在推进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及青年志愿者工作发展中有重要贡献等。

(十一)  优秀新媒体平台

1、     平台管理需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反映党和国家的主流文化。政治导向正确,典型意义明显,推广效果突出,与我校师生形成良好互动;

2、     平台需紧紧围绕我校党委、团委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题鲜明突出,风格清新质朴;

3、     平台内容要求健康、积极,以原创为主,具有特色,能够体现当代青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三、评选方法

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报直属分管组织评选,最终报校团委终审并进行统一公示。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评选方法依据操作手册及评选组织实际情况进行。

四、评选名额

(一)    五四红旗团总支:各苑区申报;

(二)    五四红旗先进集体:社团分管组织以及学生企业分管组织推选的候选名单,不超过性质相同组织总数的10%

(三)    五四红旗团支部:各苑区团总支推选的候选名单,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

(四)    优秀团学干部:各级团学组织按总人数的8%推选优秀团学干部候选人,各班级按班委干部人数的8%推选优秀团学干部候选人;

(五)    十佳班长:10名,各苑区根据择优标准推荐13名候选人;

(六)    十佳团支书:10名,各苑区根据择优标准推荐13名候选人;

(七)    五四先进个人:按学生组织总人数的1%推选五四先进个人;

(八)    优秀共青团员:按各团支部总团员人数的5%推选优秀共青团员;

(九)    优秀青年志愿者:按各苑区总申报人数的5%推选优秀青年志愿者;

(十)    优秀志愿者组织:按参选志愿者组织的5%推选优秀志愿者组织;

(十一)优秀新媒体平台:组织申报,上级组织推优。

五、要求及说明

(一)    评选工作由团委统一安排及协调,各组织要按照“谁评选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好评选工作,确保推优质量;

(二)    各奖项申请材料包括一份800字手写申请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奖状及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有成绩要求的奖项,需附上全体成2014-2015-2以及2015-2016-1两学期的成绩单;个人奖项需同时附上综合测评成绩单;

(三)    五四红旗团总支评优需附本团总支干部名单,初选过后将组织评优答辩交流会,并作为评选成绩之一;

(四)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苑区团总支按评选条件对各支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附上该团支部成员名单;五四红旗先进集体、五四先进个人的评选,由社团联合会及学生企业联合会负责评选推荐;

(五)    优秀新媒体平台的评选,由团委根据各总支及相关部门上交的申报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考核、评比;

(六)    初评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公示。对获奖的集体及个人,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并存入档案;

(七)    相关组织务必于20165519:0021:30将相关申报材料及评选结果提交至校团委(济民楼103) 进行终审(评选名单的电子版压缩发送至邮箱tftwzzb@163.com),逾期将按弃权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

程思博:18781698079   程锶雨:18781137218

附件-申请表.doc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