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绵阳市教育局决定评选一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各方面表现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与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善于思考,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2017-2018-2与2018-2019-1两学期所有必修课成绩都在80分以上。(审批表中罗列两学期主要科目即可,但需附两学期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单)
3、身体好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坚持身体锻炼,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锻炼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体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4、其他条件
(1)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须是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拟表彰的市级三好学生(市优秀干部与市三好的条件一致)须获得校级“三好”或校级“优干”荣誉称号,有一项即可,否则,至少应获得两次校级乙等奖学金以上及区级“三好”或区级“优干”称号。请在本苑区范围内择优推荐。
(3)优秀学生干部还应具备:积极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工作有实绩,同学中有威信。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规守纪,无违纪现象。
2、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班风好、学风好,总体成绩较好,班级出勤率在95%以上。
3、学校或苑区举行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高声誉,并获奖。
4、拟表彰的市级先进班集体必须有一次以上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者两次校级表彰。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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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级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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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级 班级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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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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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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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先进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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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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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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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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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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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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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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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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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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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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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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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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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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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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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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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
|
31
|
5
|
3
|
3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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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馨苑
|
1425
|
30
|
5
|
3
|
3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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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苑
|
1552
|
33
|
5
|
3
|
3
|
11
|
成都东区
|
3579
|
77
|
12
|
7
|
8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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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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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1
|
225
|
36
|
2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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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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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过程
1、学生本人或班集体申请
(1)本人或班集体申请书一份,内容需介绍本人或本班的思想、学习、纪律、工作、生活等情况,提交打印材料和电子材料,签名需本人手写,集体奖项申请书需班长和辅导员手写签名。
(2)电子审批表打印三份,每份需单页,签名需本人手写,随电子表一起上交。
(3)相关证书或荣誉的复印件及两个学期的成绩单。
2、苑区组织开展评优答辩,并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方式方法不限,于2019年3月15日(周五)12时前将本区公示后的确定名单提交至学校。
3、学校将评选结果在校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则将拟推荐名单提交至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学生发展中心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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